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“大港精英”训练营(以下简称“训练营”)是由宁波保税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主办,旨在为会员提供一个学习、研讨、联谊的平台,建立企业、人员间信息与经验共享的渠道;通过举办日常培训、菜单式培训、联谊会等活动,帮助会员提升核心资质;传播国内外最新知识与信息,帮助会员实现职业目标。
第2条 训练营实行会员制,按入会名义分企业会员与个人会员两类,定期、不定期组织活动,向会员提供相关资讯,为会员的工作、学习提供必要的帮助。
第3条 训练营属开放性组织。所有收取的会员会费为提供超值服务所必需。
第二章 会 员 第4条 会员权利 (1)全年可以参加训练营“主题培训“”精品公开课“的所有课程,其中企业会员原则上每次参训人数不超过3人; (2)参加 “百千万人才培训”及“资格认证类”培训可享受培训费九折优惠; (3)注册成为中国宁波人力资源网高级会员; (4)要求获取《人力资源报》; (5)要求提供区内外最新的培训信息和动态; (6)获得价值800元的在线人才测评服务; (7)免费赠送相关杂志或书籍。
第5条 会员义务 (1)遵守会员章程,积极参加训练营举办的各项活动。 (2)积极参与训练营的建设,向训练营提供发展构想和新的思路,维护训练营的利益和形象。 (3)及时交纳会费。企业会员会费标准为:2800/年,企业会员续会享受会费九折优惠;个人会员享受企业会员会费九折优惠。
第6条 入会办法 (1) 填写《训练营会员信息注册表》。个人会员还需要提供一寸免冠近照两张。 (2) 训练营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核,收取相应的会费后,才能注册成为训练营正式会员。
第三章 组织管理
第7条 训练营管理处为本训练营日常管理机构。管理处办会地址在宁波保税区大厦二楼(联系电话:86820190)。管理处主要负责:
(1)接受、审查会员入会申请,建立会员档案; (2)做好各类公开课程的教学组织和宣传; (3)组织做好“大港精英”训练营菜单式培训; (4)组织开展议题论坛活动; (5)联系会员,及时了解会员的培训需求,尽量满足其需求; (6)收集、整理国内最新培训信息,及时向会员传递; (7)根据会员的需求和建议,合理安排下一年度的培训课程; (8)负责训练营的日常事务管理; (9)免费提供电话咨询服务; (10) 受理会员续会、退会的申请。
第四章 附 则 1、本章程解释权属“大港精英”训练营所有; 2、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试用期为一年。
宁波保税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“大港精英”训练营 2007年3月1日 |